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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名厨专业委员会会员管理办法
烹饪协会名厨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
烹饪协会名厨专业委员会入会须知
烹饪协会名厨专业委员会会员名单
 
 
吉林省名厨专业委员会会员管理办法
  吉林省名厨专业委员会隶属于吉林省烹饪协会,为该协会分支机构。 

  为加强会员管理,促进专业委员会的发展,充分发挥会员的作用并根据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: 

  一、本专业委员会属于吉林省烹饪协会分支机构,执行《烹饪协会章程》,凡符合“章程”有关规定的并从事厨师专业的人员,均可申请加入本会。 

  申请加入本会条件: 

  1、凡在吉林省范围内从事厨师行业的人员,其技术等级在中、高级以上的本专业人员(或相当于此级别的)均可申请入会。 

  2、加入本会可经单位推荐及个人单独申请的方式。 

  3、申请入会须交本人一寸彩色照片2张。 

  4、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能申请加入本会。 

  申请加入本会程序: 

  1、会员入会须提出书面申请,经专业委员会初审合格后,发给入会申请表和会员登记表。 

  2、申请入会个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入会申请和会员登记表(一式两份),报专业委员会。 

  3、经专业委员会审查批准后,由专业委员会颁发会员证。成为该会会员。 

  二、会员要自觉履行《吉林省烹饪协会章程》,行使会员权利,履行会员义务。 

  1、会员要认真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、政策及各项法律规章、制度。 

  2、会员要认真自觉地履行协会章程,执行专业委员会决议。 

  3、积极参加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及提供本专业委员会需要的有关的业务、技术等信息资料。 

  4、会员要积极支持专业委员会工作,维护专业委员会的利益和声誉,接受本会的工作指导,完成该会委托的各项业务。 

  5、会员要按时足额缴纳会费,不得拖欠。 

  6、会员要讲究职业道德,严格自律,严禁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,切实维护行业秩序,保护消费者权益。 

  7、会员要关心热爱厨师事业,及时向专业委员会反映与厨师相关的有关情况,提出专业委员会工作和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。 

  8、任何会员未经本会同意,不得代表专业委员会从事各种活动。 

  三、退会: 

  1、会员退会时需提出书面申请一式两份,报专业委员会。 

  2、经本专业委员会同意后,一份备案,另一份交退会个人。 

  3、会员违反《协会章程》不履行会员义务,不执行专业委员会的决议,不参加专业委员会的活动,不按时缴纳会费,严重影响专业委员会工作和声誉者,经专业委员会审定后,劝其退会或除名。 

  4、对劝退和除名的会员,专业委员会将把劝退或除名通知书发给本人。 
吉林省名厨专业委员会
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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